重新審視禁摩政策的必要性
近日,清華大學中國經(jīng)濟思想與實踐研究院院長李稻葵提出,應取消禁摩規(guī)定。他認為,隨著摩托車產(chǎn)業(yè)發(fā)展和消費者需求變化,禁摩政策已不符合實際情況。
李稻葵指出,過去摩托車主要作為代步工具,但現(xiàn)在人們逐漸選擇四輪車和兩輪車的“4+2”模式。四輪車滿足出行基本需求,而兩輪車則滿足休閑、娛樂等個性化需求。他表示,“四輪車承載肉體,兩輪車承載靈魂”。
李稻葵曾批評廣州等城市禁摩,認為摩托車并非犯罪工具,禁摩政策阻礙了兩輪車旅游產(chǎn)業(yè)的發(fā)展。他提出,禁摩加上摩托車強制報廢政策,已造成萬億消費損失。
李稻葵此前也呼吁解禁摩托車,認為這將促進消費并降低出行成本。他認為,城市禁限摩通常基于交通擁堵和安全考慮,但目前交通擁堵的主要原因是小汽車過多。
對于李稻葵的觀點,網(wǎng)友看法不一。有人支持全面放開,認為這符合消費升級和個性化出行需求。也有人認為禁摩有其必要性,有助于控制交通擁堵和保障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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